为促进学校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,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,特拟定如下制度。
一、派车范围
学校公务用车主要为教育教学、教育科研、来宾及专家接待和各部门等公务用车。
二、日常管理
需要用车的相关部门在钉钉系统提出申请,由办公室统一调度。如遇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。
三、相关规定
(一)学校领导、教职工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,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,所有责任一律自负。
(二)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,每次出车须提钉钉申请。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,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,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、先远后近、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、调派车辆。
(三)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。春节、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等重大节日期间,若因公确需用车,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,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。
(四)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,严禁将所派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,如确因工作需要,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,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。
(五)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(派车远途出差例外),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,车辆钥匙放置门卫室指定地方。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,应由责任人赔偿。
四、本规则于2017年3月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