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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

修改户口所在地、修改姓名、出国异动手续

发布时间 :2018年11月26日 15:51   编辑 :李云峰   点击:[]   来源:小学教务处

修改户口所在地

1、来校开证明

证明材料一般需要两种:

①学生在读证明(由班主任写好)

②学籍表复印件(从教务处领取原件,家长自行复印)

注:两份材料均须加盖教务处印章。 证明材料以派出所改户需要为准。

2、来校修改信息

户口本信息修改完成后,家长需携带:

①原件,②户口本首页和学生页的复印件到教务处进行登记,学籍管理员负责在全国学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。

修改姓名

学生改名一般只需出具在读证明就可以,具体以派出所要求为准,其他程序同上,复印件只需提供学生页即可。

出国异动手续

家长提出书面申请,班主任签字确认(如果保留学籍,学费正常缴清;若不保留学籍,学籍办理出国状态申请),一式两份,由分管校长签字审核后,一份留教务处存档,一份家长留存。

上一条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 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无身份证号的非一年级新生注册学籍的证明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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